工信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禁新建生產企業
工信部日前發布《輪胎行業準入條件》,嚴禁在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化遺產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居民住宅密集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新建輪胎生產企業,并要求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依法開展職業健康監護。
據了解,輪胎的生產原料由很多化工原料組成,制作過程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存在粉塵污染、化學污染等,會給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危害。為規范行業生產秩序,工信部在《輪胎行業準入條件》中對企業布局,工藝、質量和裝備,能源和資源消耗,環境保護,以及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等多方面做了嚴格規定。
其中,特別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安全的“綠色輪胎”,要求新建輪胎生產企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應高于9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應高于97%。企業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
在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方面,要求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企業應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依法開展職業健康監護。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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