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前必看:《技術實務》300個考點匯總
12.防火分隔構件可分為固定式和可開啟關閉式兩種。固定式包括普通磚墻、樓板、防火墻等,可開啟關閉式包括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防火水幕等。
13.防火墻是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建筑或相鄰水平防火分區且耐火極限不少于3.00h的不燃性實體墻。
14.防火卷簾一般設置在電梯廳、自動扶梯周圍,中庭與樓層走道、過廳相通的開口部位,生產車間中大面積工藝洞口以及設置防火墻有困難的部位等。為保證安全,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防火分隔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m。
15.防火門分為甲、乙、丙三級,耐火極限分別不低于1.50h、1.00h和0.50h。(考試熱度:★★★)
16.防火分隔水幕的排列不少于3排,水幕寬度不宜小于6m,供水強度不應小于2L/sm。
17.防火閥平時處于開啟狀態,發生火災時,當管道內煙氣溫度達到70℃時,易熔合金片熔斷斷開而自動關閉。
18.排煙防火閥設置場所:排煙管在進入排風機房處;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上;排煙系統的支管上。當管道內的煙氣達到280℃時排煙閥門自動關閉。
17.每個防煙分區的面積不宜超過500㎡且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考試熱度:★★★)
18.廠房的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40m,門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0.90m。 (考試熱度:★★★★)
19.公共建筑內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0m。
20.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40m,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0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3.00m,并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考試熱度:★★★★)
21.觀眾廳內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凈寬度計算,且不應小于1.0m;邊走道的凈寬度不宜小于0.8m。在布置疏散走道時,橫走道之間的座位排數不宜超過20排;縱走道之間的座位數,劇院、電影院、禮堂等每排不宜超過22個,體育館每排不宜超過26個,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時,可增加一倍,但不得超過50個;僅一側有縱走道時,座位數應減少一半。
22.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確定。(考試熱度:★★★★)
23.首層外門的總凈寬度應按該建筑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人數計算確定,不供其他樓層人員疏散的外門,可按本層的疏散人數計算確定。
24.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中錄像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1.0人/㎡計算;其他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0.5人/㎡計算。
25.有固定座位的場所,其疏散人數可按實際座位數的1.1倍計算。
26.展覽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展覽廳的建筑面積和人員密度計算,展覽廳內的人員密度不宜小于0.75人/㎡。
27.為了在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安全的疏散人員,在建筑防火設計時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筑或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于兩個,每個防火分區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每個房間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28.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外,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設備間、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樓梯。
29.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防煙樓梯間。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30.公共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除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內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間可設置1個疏散門:
①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對于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50㎡;對于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75㎡;對于其他建筑或場所,建筑面積不大于120㎡。
②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50㎡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5m、建筑面積不大于200㎡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③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建筑面積不大于5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廳、室。
注:關于民用建筑疏散部分更多內容建議考生多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第5.5整篇內容。
31.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避難層(間)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可按5人/㎡計算。從首層到第一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應大于50m,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大于50m。
32.在避難層應設應急照明,其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00h,避難層照度不應低于3.0lx(對于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難間,不應低于10.0lx)。
3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樓,應在二層及以上各樓層和潔凈手術部設置避難間。
33.建筑內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照度應符合下列規定:(考試熱度:★★★★)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1.0lx;
(2)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3.0lx;病房樓和手術部的避難間不低于10.0lx;
(3)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5.0l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煙與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消防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4.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0m;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0m。(考試熱度:★★★★★)
35.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對于高度超過100m的民用建筑不應少于1.5h,對于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應少于1.0h,對于其他建筑不應少于0.5h。(考試熱度:★★★★)
36.固定敷設的供電線路宜選用銅芯線纜。
37.阻燃電纜的性能主要用氧指數和發煙性兩指標來評定,材料的氧指數愈高,則表示它的阻燃性愈好。阻燃電纜燃燒時的煙氣特性可分為一般阻燃電纜、低煙低鹵阻燃、無鹵阻燃電纜三大類。
38.每一照明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宜超過16A,所接光源數不宜超過25個;連接建筑組合燈具時,回路電流不宜超過25A,光源數不宜過超過60個;連接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的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應超過30A。
39.建筑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分為預防性技術措施(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類可燃物質、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種火源)和減輕性技術措施(采取泄壓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結構體系、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40.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如甲類廠房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與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m。甲類庫房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與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按其儲存物品性質不同為25m~40m。
41.采暖管道要與建筑物的可燃構件保持一定的距離采暖管道穿過可燃構件時,要用不燃燒材料隔開絕熱;或根據管道外壁的溫度,在管道與可燃構件之間保持適當的距離。當管道溫度大于100℃時,距離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熱;當溫度小于等于100℃時,距離不小于50mm。
42.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布置,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不宜超過5層,以構成一個完整的建筑防火體系,防止和控制火災的橫向、豎向蔓延。
43.柴油發電機房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二層,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柴油發電機應采用丙類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閃點不應小于55℃。(考試熱度:★★★)
44.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宜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不宜采用B2級保溫材料,嚴禁采用B3級保溫材料
45.建筑外墻采用內保溫系統時,保溫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考試熱度:★★★★)
①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燃油、燃氣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以及各類建筑內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所或部位,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
②對于其他場所,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③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采用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46.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其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47.除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建筑高度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②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48.下列場所應設置消防電梯: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②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③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9.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1臺。(考試熱度:★★★)
50.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置排水設施,排水井的容量不應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s。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口宜設置擋水設施。
51.消防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考試熱度:★★★)
①應能每層停靠;
②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于800kg;
③電梯從首層至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s;
④電梯的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控制面板應采取防水措施;
⑤在首層的消防電梯入口處應設置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⑥電梯轎廂的內部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
⑦電梯轎廂內部應設置專用消防對講電話。
52.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的公共建筑,其屋頂宜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
53.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考試熱度:★★★★★)
31.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避難層(間)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可按5人/㎡計算。從首層到第一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應大于50m,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大于50m。
32.在避難層應設應急照明,其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00h,避難層照度不應低于3.0lx(對于病房樓或手術部的避難間,不應低于10.0lx)。
3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樓,應在二層及以上各樓層和潔凈手術部設置避難間。
33.建筑內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照度應符合下列規定:(考試熱度:★★★★)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1.0lx;
(2)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3.0lx;病房樓和手術部的避難間不低于10.0lx;
(3)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5.0l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煙與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消防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4.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0m;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0m。(考試熱度:★★★★★)
35.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對于高度超過100m的民用建筑不應少于1.5h,對于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應少于1.0h,對于其他建筑不應少于0.5h。(考試熱度:★★★★)
36.固定敷設的供電線路宜選用銅芯線纜。
37.阻燃電纜的性能主要用氧指數和發煙性兩指標來評定,材料的氧指數愈高,則表示它的阻燃性愈好。阻燃電纜燃燒時的煙氣特性可分為一般阻燃電纜、低煙低鹵阻燃、無鹵阻燃電纜三大類。
38.每一照明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宜超過16A,所接光源數不宜超過25個;連接建筑組合燈具時,回路電流不宜超過25A,光源數不宜過超過60個;連接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的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應超過30A。
39.建筑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分為預防性技術措施(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類可燃物質、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種火源)和減輕性技術措施(采取泄壓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結構體系、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40.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如甲類廠房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與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m。甲類庫房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與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按其儲存物品性質不同為25m~40m。
41.采暖管道要與建筑物的可燃構件保持一定的距離采暖管道穿過可燃構件時,要用不燃燒材料隔開絕熱;或根據管道外壁的溫度,在管道與可燃構件之間保持適當的距離。當管道溫度大于100℃時,距離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熱;當溫度小于等于100℃時,距離不小于50mm。
42.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布置,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不宜超過5層,以構成一個完整的建筑防火體系,防止和控制火災的橫向、豎向蔓延。
43.柴油發電機房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二層,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柴油發電機應采用丙類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閃點不應小于55℃。(考試熱度:★★★)
44.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宜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不宜采用B2級保溫材料,嚴禁采用B3級保溫材料
45.建筑外墻采用內保溫系統時,保溫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考試熱度:★★★★)
①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燃油、燃氣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以及各類建筑內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所或部位,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
②對于其他場所,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③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采用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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