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25、不符合參保年齡條件人員補繳費用如何處理?
補繳經費由參保人員所在單位承擔,并全額并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不計入參保人員個人帳戶。
26、民辦學校老師能否參加事業養老保險?
根據甬政發[2007]58號第十四條規定:在校人數達到本市同類學校校均規模的全日制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對聘用的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按規定報審批機關辦理有關手續后,可申報參加事業養老保險。
27、民營醫院工作人員如何參加事業養老保險?
根據甬政發[2005]45號規定:根據醫療衛生專項規劃,設置綜合性醫院200張床位以上和專科醫院80張床位以上的上規模、高檔次的醫療機構再給予以下政策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人員可按規定參加人事代理,對其中具有中級職稱(含)以上人員經批準可按規定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28、對非事業單位人員參保資格是如何規定的?
非事業單位及其人員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資格條件必須經寧波市人民政府發文明確,單位由當地政府行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出具符合參保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在職人員由單位提供個人檔案及有關證明材料,報當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機構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參保資格條件的,方可辦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29、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非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檔案如何建立?
非事業單位必須建立參保人員工資檔案,參保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本人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參照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檔案;管理人員按本人聘用的崗位(任命的職務),參照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檔案,最高不得超過五級職員(處級正職)崗位工資標準,具體由當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核確定。
非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工資檔案應根據事業單位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經當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審核確認,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管理。
30、關于職工出生時間是如何認定的?
根據組通字[2006]41號文有關規定:對個別干部的出生日期,檔案記載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應以干部檔案和戶籍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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