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 | 干貨!這20項制度及依據,食品企業必須建立
十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管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
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健康。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很容易受到病原體的污染,從而成為食源性疾病,特別是腸道傳染疾病的媒介。如果這些人患有傳染病或者是帶菌者,就容易通過被污染的食品造成傳染病傳播和流行,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因此食品從業人員除應做好個人衛生外,食品生產經營者還要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
應建立并執行食品加工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上崗前應接受衛生培訓。食品加工人員如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顯皮膚損傷未愈合的,應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十六、食品生產相關崗位培訓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應通過培訓促進各崗位從業人員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識和責任,提高相應的知識水平。應根據食品生產不同崗位的實際需求,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訓計劃并進行考核,做好培訓記錄。當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更新時,應及時開展培訓。應定期審核和修訂培訓計劃,評估培訓效果,并進行常規檢查,以確保培訓計劃的有效實施。
十七、設備管理制度(涵蓋設備保養和維修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應建立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檢修,及時記錄。與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使用無毒、無味、抗腐蝕、不易脫落的材料制作,并應易于清潔和保養。設備、工器具等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使用光滑、無吸收性、易于清潔保養和消毒的材料制成,在正常生產條件下不會與食品、清潔劑和消毒劑發生反應,并應保持完好無損。所有生產設備應從設計和結構上避免零件、金屬碎屑、潤滑油、或其他污染因素混入食品,并應易于清潔消毒、易于檢查和維護。設備應不留空隙地固定在墻壁或地板上,或在安裝時與地面和墻壁間保留足夠空間,以便清潔和維護。
十八、檢驗室管理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應通過自行檢驗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原料和產品進行檢驗,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應綜合考慮產品特性、工藝特點、原料控制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次以有效驗證生產過程中的控制措施。凈含量、感官要求以及其他容易受生產過程影響而變化的檢驗項目的檢驗頻次應大于其他檢驗項目。同一品種不同包裝的產品,不受包裝規格和包裝形式影響的檢驗項目可以一并檢驗。
十九、記錄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應建立記錄制度,對食品生產中采購、加工、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確保對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
(圖片來源網絡)
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應如實記錄食品的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
應如實記錄出廠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檢驗合格單、銷售日期等內容。
應如實記錄發生召回的食品名稱、批次、規格、數量、發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續整改方案等內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應由記錄和審核人員復核簽名,記錄內容應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應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對客戶提出的書面或口頭意見、投訴,企業相關管理部門應作記錄并查找原因,妥善處理。
二十、文件管理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應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對文件進行有效管理,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的文件均為有效版本。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如電子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和文件管理。
來源:食安通 作者: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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