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遇搶劫、車禍算工傷嗎? 工傷認定和你想的或許不一樣
對于不少職場人士來說,加班已經成了常態化。特別是在夏天天氣悶熱,本來就是身體乏力,再加上忙碌的工作,很容易中暑。而近期的公交放火案以及頻發的搶劫事件也讓職場人士對于上下班的個人安全憂愁。
大多數職場人士都認為中暑不屬于工傷。但有不少人認為,因加班而導致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以及搶劫等事故而造成人身傷害的,屬于工傷認定范圍。那么事實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案例1
下班路上遭搶劫
女白領想鑒定工傷
丁女士在杭州一家雜志社從事編輯一職。由于工作需要,丁女士每周都要加幾天班,最晚要深夜12點才能下班。由于是獨自一人租房住,住處離單位也遠,沒買車的丁女士只能打的回家。但是,由于小區設立了單行線,出租車只能開到小區門口。所以,每次加班,丁女士都要走大約10分鐘的路程后到達住處。
8月10日晚,丁女士加完班后照例打車到小區門口,并走到單元樓下。當她從包中摸出鑰匙準備開門時,突然從背后沖出一名男子,二話不說捂住丁女士嘴巴,并要求丁女士把錢交出來。為防人身傷害,丁女士就順著歹徒的意思把錢交了出來,歹徒隨即推開丁女士立刻抽身而逃,而丁女士則被歹徒推倒在地,右手臂關節處錯位,隨即到醫院就診。在就醫時丁女士留心保存好了所有診斷和醫藥憑證。
第二天,出于職業敏感性,丁女士找到了相關法律人士,滿以為下班遭搶劫可以得到工傷待遇。“但律師告訴我,上下班途中遇到暴力事故,遭受人身和財產損害不在工傷認定范圍內。”丁女士向記者闡述道。
解析
上下班遭搶劫
不屬于工傷認定范圍
對于員工意外傷害的發生地,《工傷保險條例》有相關規定,員工上下班途中是屬于認定范圍之內。因此,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在上下班途中,自己遇到意外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企業法律顧問魯晨宇解釋,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傷害是否屬于工傷,不可一概而論。只有當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可認定為工傷。除此之外的,不屬于工傷認定范圍。
譬如,路上遭遇第三人暴力侵害而造成的意外傷害。這就不屬于工傷,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加害人要承擔侵權責任及行政處罰,程度嚴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向其主張侵權賠償。而不是找勞動行政部門要求工傷賠償。
案例2
加班后繞道去父母家
逆行貨車撞傷非工傷
李某是一家房產公司的活動策劃,遇到重大活動經常加班加點。7月中旬的一天,李某因為要趕一個樓盤活動策劃方案而加班到晚上10點。在取車時,李某接到母親電話,說是父親身體不好,要李某立刻趕往父母家中一趟。由于李某住在城中,而父母住在城東,所以,李某需要繞一繞道才能回父母家。
在去父母家前,李某還轉去另一條路上的便利店給父母買了點生活用品。而就在李某快要到達父母所住的街道,準備轉彎時,卻迎面撞上來一輛逆車道行駛的貨車。李某的車撞到了小區外面的花壇上,腿部和腰部脊椎處嚴重受損。需要靜養至少半年。
事后,李某妻子拿著醫藥單子找上公司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而公司則稱,當天李某并未按常規路線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其他地方。并且從時間來看已經超過了其平常從公司到家所需的時間。
解析
是否屬于“上下班途中”
時間和路途有“合理范圍”
企業法律顧問魯晨宇說,根據最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本案中李先生雖然在交通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但其是否屬于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成為爭議焦點,一般在實踐中對于是否屬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是按照時間以及線路的合理性來判斷的,李某去父母家中的行為既非因工外出,也明顯不屬于回家的合理線路,應當不屬于工傷。
案例3
空調安裝工中暑住院
沒想過申請工傷
郭某是某家電賣場的空調安裝員。夏季,他經常在所轄區域里到處奔波、安裝空調。從7月開始,郭某就一直在外作業,即使是正午時分他也堅持工作,就怕下午來不及給顧客安裝。
由于今年天氣悶熱,7月28日郭某因為連日在外作業而發生頭暈、目赤、乏力,以及手腳顫抖的情況,差點從窗戶上一腳踩空。從窗戶上下來后,郭某臉色慘白,立即出現惡心嘔吐、肚子絞痛的癥狀,并且意識模糊。
顧客馬上將郭某送去醫院掛急診。經醫生鑒定,郭某屬于中暑,并且癥狀嚴重,需要留院觀察幾天。在住院期間,郭某的醫療費花了幾千元。當記者問及這筆醫療費是否打算報銷時,郭某靦腆地笑了笑說:“自己認倒霉吧。這種費用估計公司也不給報銷。最多也就賠個千把塊錢吧。反正也懶得和公司計較。有多少就拿多少吧。”而當記者說中暑屬于職業病的一種,可以申請工傷待遇時,郭某卻怎么也不相信。
解析
高溫工作中暑算職業病
可申請工傷
當記者在“勞動仲裁工作室”的群里咨詢勞動專家時,杭州一勞動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說道:“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不知道其實中暑屬于工傷的一種。由于中暑往往來得快,好得也快,醫療費用相對較少,因此很少有人會想到做中暑職業病診斷。”張律師說,在《職業病分類和目錄》里,中暑屬于物理原因所導致的職業病。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該種職業病可以申請工傷。
但是,并不是說所有職場人士只要中暑都可以歸入工傷。張律師解釋:“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引發的中暑(比如,案例中郭某這樣的情況)以及建筑工人、環衛工等在工作中中暑,才能屬于工傷的范疇,個人生活中暑則不算。”
●相關法律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青年時報)
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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