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信息還能公開什么?
郭沛源
在討論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時,國內目前的討論更多集中在污染物信息公開方面。其實,公開企業污染源的排放量以及排放種類,只是低層次的環境信息公開。企業從完全不公開環境信息到公開環境信息,通常就只會公開企業的污染排放信息。新的《環境保護法》也對部分企業提出了強制要求,也就是國家重點控制的污染源一定要公開污染源的信息,包括類別、濃度、總量等。
然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不僅限于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公開,還應該同時報告其他方面的環境績效,如環境管理、能耗管理等。這些數據都是企業環境治理水平的體現。
如果再上一層樓,企業可以將報告的邊界范圍擴大,而不只限于工廠范圍。在工廠范圍之外,如原材料生產過程中的能耗問題、產品產出后整個生命周期的排放和污染等,這些是對整個生產鏈條比較完整的報告。這些要求看上去有的企業可能覺得無法實現,事實上,現在有的跨國公司已經在探索全價值鏈的信息披露了。
有人會有疑問,企業公開的環境信息給誰看?從目前的狀況來看,能用到企業環境信息報告的主體大多是政府,NGO(非政府組織)也希望企業能披露更多信息,以便推動企業進一步履行環境責任。
從全球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演進的歷史看,政府和NGO是企業環境信息的重要推手,也是重要使用者,但不是全部。社會上還有其他角色,尤其是市場化的角色可以更好地推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從歐美實踐來看,企業提供環境信息是出于品牌需要,企業客戶(品牌采購商)需要這類信息來確定是否購買產品。如果是上市公司,資本市場的股票分析師會根據這類信息來判斷是否購買股票。
由此可見,高級階段的企業環境信息用戶是多元化的。因為用戶的多元化,企業披露的環境信息可以被有效運用并對企業形成價值反饋。比如,NGO逼迫企業進行更多的環境信息公開,并據此對企業施加壓力;企業透明度越高,面臨的風險越低,此時的企業自然愿意披露更多環境信息。
實踐證明,只有當企業環境信息有用戶去用,而且這樣的信息應用能夠反饋到企業、對企業價值產生一定影響時,企業才會更積極主動地披露更多信息。目前,國內還沒有形成這樣有效的反饋機制,也就無法激發企業披露信息的積極性。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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