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 | 干貨!這20項制度及依據,食品企業必須建立
一、食品原輔料的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安全法》)
1進貨查驗制度
進貨查驗制度是指食品生產者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采購時,對購進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狀況進行檢查,對經檢查確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方可予以購進的進貨質量保證制度。
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添加劑、相關產品是關系食品安全的源頭。采購的這些物料品質、來源、安全狀況如何,直接決定了其生產的食品是否安全。食品生產者在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如同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進口衛生證書等。對于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物料,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
查驗記錄制度是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追溯體系的具體手段,一方面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確保監管鏈條不斷,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生產經營企業自身的權益。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相關信息。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包括采購索證方面、進貨驗收方面和臺賬記錄方面。
一、采購索證方面。食品生產企業采購時,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市場采購,索取銷售者或者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并留存備查,要查驗證件,以備溯源。
二、進貨驗收方面。食品生產企業應有專人負責驗收。原則上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對不符合標準的食品不得采購。
三、在臺賬記錄方面。食品生產企業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供貨者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食品原輔料的運輸和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根據食品的特點和衛生需要選擇適宜的貯存和運輸條件,必要時應配備保溫、冷藏、保鮮等設施。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或有異味的物品一同貯存運輸。應建立和執行適當的倉儲制度,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降低食品污染的風險。
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顯著的溫濕度變化和劇烈撞擊等,防止食品受到不良影響。
三、食品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食品原料的采購、驗收、投料等原料控制是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有效的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等物料的采購和使用,確保原料合格是保證最終食品產品安全的先決條件。食品生產企業按照要求采購原料,根據企業自身的監控重點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原料合格。
在生產工序上,應當按照生產工藝的次序和產品的特點,分開設置,分在操作,防止交叉污染;生產設施、設備要清洗、消毒;貯存、包裝時應當注意環境衛生以及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衛生安全,防止污染食品等。
在貯存物料時,應依照物料的特性分類存放,對溫度、濕度等要求的物料,應配置必要的設備設施。物料的貯存倉庫應由專人管理,并制定有效的防潮、防蟲害、清潔衛生等管理措施,及時清理過期或變質的物料,超過保質期的物料不得用于生產。
成品出廠檢驗等檢驗控制制度
檢驗是驗證食品生產過程管理措施有效性、確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過檢驗,企業可及時了解食品生產安全控制措施上存在的問題,及時排查原因,并采取改進措施。企業應妥善保存記錄,以備查詢。
食品運輸、交付也是食品流通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對控制運輸和交付過程中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措施。要求運輸工具、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根據食品種類不同特殊要求保證相應的溫度和濕度,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等。交付是生產者最終保障食品安全的控制階段,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在交付過程中做好防護措施、臺賬記錄等。
四、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食品添加劑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運輸食品添加劑的工具和容器應保持清潔、維護良好,并能提供必要的保護,避免污染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貯藏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質量和衛生情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倉庫出貨順序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必要時應根據食品添加劑的特性確定出貨順序。
五、防止化學污染和異物污染的管理制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
應建立防止化學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徑,制定適當的控制計劃和控制程序。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制度,按照GB2760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
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非食用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設備上可能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活動部件若需潤滑,應當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證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
建立清潔劑、消毒劑等化學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潔消毒必需和工藝需要,不應在生產場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學制劑。食
品添加劑、清潔劑、消毒劑等均應采用適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應明顯標示、分類貯存;領用時應準確計量、作好使用記錄。
應當關注食品在加工過程中可能產生有害物質的情況,鼓勵采取有效措施減低其風險。
應建立防止異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徑,并制定相應的控制計劃和控制程序。應通過采取設備維護、衛生管理、現場管理、外來人員管理及加工過程監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屬、塑膠等異物污染的風險。應采取設置篩網、捕集器、磁鐵、金屬檢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屬或其他異物污染食品的風險。當進行現場維修、維護及施工等工作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異物、異味、碎屑等污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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